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,邻居被抓!其母亲希望寻找一位女儿好友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27 11:28:00    

今天(5月27日),“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案”在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凶手提起公诉。


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,其代理律师在阅卷时看到了被告人父母的致歉信,上面有签名和指纹印,“今年2月25日向法院提交的”。但王女士表示,事发至今,对方父母并未联系过她。


昨天(5月26日),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向南都记者回忆,女儿生前性格安静,从日企辞职后在家线上办公,平日里喜欢跳舞。“我女儿的小名叫希希,因为她是我的希望。”


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告诉南都记者,女儿生前有一名在杭州的好朋友,“那个女生以前好像从事精算行业,后面做了自媒体,并带我女儿入行”。“我女儿微信名叫Amy,我希望找到她的这位好朋友,多了解女儿生前的点滴”。


事发当天母女的聊天记录。

王女士表示,其收到法院通知,将不会出席庭审,但会在庭外等待消息。王女士称,她在25日去墓园看望女儿,“我说幺儿,27号就要开庭了,妈妈来跟你说一声。”


“她很爱干净”,王女士说,去年7月女儿入土为安后,她每隔20来天就去看女儿一次,“把墓扫得干干净净,还买了盆景放在旁边”。


她向南都记者回忆,女儿生前性格安静,从日本留学回来后进入一家日企工作,辞职后在家线上办公,具体做什么内容她不太清楚,“但女儿说工作自由又能赚钱”。王女士称,事发前,女儿负责给家里还房贷,一个月一千多。为了能续上房贷,事发后王女士去朋友的店里找了份工作,工资能满足基本的生活开销。


王女士表示,她现在没有住在家里,而是出来租房住,“我母亲担心我在家情绪出现问题”。


王女士还向南都记者提出一个寻人想法,她称女儿生前有一名在杭州的好友,“那个女生以前好像从事精算行业,后面做了自媒体,也是她带着我女儿入行的”。但在女儿去世后,她一直没能与这位朋友取得联系,“我希望能找到她,多了解女儿生前的点滴,她们是微信好友,我女儿的微信名叫Amy”。


王女士说,女儿的小名叫希希,“因为她是我的希望,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,什么都没有了”。


被害人王某某。


南都此前报道,据成都郫都警方通报,2024年6月9日13时许,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致死案件。犯罪嫌疑人梁某某(女,35岁,本市人,同小区业主)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

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,经依法审查查明,被告人梁某某因精神异常,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、摔打物品,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鹃兴路666号中航城小区部分住户门口,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。


2024年6月9日13时许,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时,该房住户被害人王某某发现异常后,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。


小区保安黄某某到场劝离梁某某时,王某某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,随即二人发生争吵,梁某某冲到305号房门处与王某某抓扯、打斗,其间,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某头面部、胸部等部位切划、捅刺十刀,王某某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下,保安黄某某见状上前制止无果,王某某随之受伤倒地,后黄某某拨打120、110电话报警,王某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,梁某某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。


事发当天,被害人从猫眼里拍到凶手。


2024年6月9日15时许,梁某某在武侯区华西医院本部CT室外被公安民警挡获时拒不配合,于当日18时许被公安民警使用警械强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。


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提起公诉。


该案将于5月27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。


南都记者 周敏萱